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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元2006年05月13日

Give me Five

政府提倡並落實部份部門五天上班, 姑勿論政府是否想減省資源, 其實我百分百贊成五天工作制.

打工仔都知道, 星期六僅有半天的時間, 能夠做得事情不多 ( 除非是服務性或貿易行業). 硬要作出「星期六是工作的關鍵時刻」的道理, 說服力實在不足. 就以我為例, 總公司在日本, 負責生產的工廠在中國. 日本人上班五天, 中國廠房上班六天. 香港這邊, 只好遷就一下, 返多半天. 除非突發事情 (如速遞公司遲送貨), 否則整個星期六的上午都很清閒. 老闆打自己工, 可自行選擇上班與否. 可是得有員工在辦公室「睇頭睇尾」, 免得擔誤緊急事故.

記得DJ蘇絲黃曾講過她以前的一份工作: 「我三小時內便完成一天的工作」, 雖然這只是個人經驗之談, 但我不否認自己現時一天八小時的工作時間, 至少有兩小時是空閒的. 計算一下, 星期六上班根本是多餘的.

可是香港人五天半工作的觀念根深柢固, 而且每個人職位不同、上班時間不同、忙碌程度也有很大分別. 星期六不用上班, 還不是希望有多點時間讓自己做其他事.

留言

返五日工,但係工作時數不變,其實只係一種掩眼法,對減低工時至世界標準既每星期四十個鐘毫無幫助。

不過,既然好多地方星期六唔駛返工,香港返黎都無謂。

發表人: 李燦榮 | 西元2006年05月13日